文|漢寶德
1995年董陽孜在台北市立美術館辦了一次重要的書法展,我應邀寫一篇介紹文章。我與陽孜相識,且為摯友多年,卻很少認真地討論書法,就乘機整理了我對現代書法的一些淺見。在那篇拙文中,我在三個觀點上討論她的作品,並予以肯定。其一是書法與繪畫的關係,其二是傳統與現代的關係,其三是書法與書道的關係。我認為她單槍匹馬,填了現代書法的空白。她已經是被大家肯定的現代書法家了,每有展覽都引起注目、景仰與爭相探詢、選購。這段時候,常聽她談起對下一代的責任。她注意到,台北大街上使用毛筆字的招牌越來越少了。下一代不但不再會寫毛筆字,連硬筆字都很少寫了。以後的中國人會不會忘掉中國書法這種藝術?因此在近年中,她在努力做一點推廣的工作。展覽時不忘寫一些可供年輕人購存,或贈送朋友的小品。她注意到書法的生活化是使下一代繼續瞭解並熱愛書法的唯一辦法,同時我發現,她的字在文化活動的標題與文化機構的名稱上更常見了。
書法是生活的藝術,即使是現代書法,也不應該與生活環境脫節。也許是這種體悟,她對環境佈置產生了很大的興趣。在生活的層面,陽孜是極有品味的人。她本來就有敏感的觸角,選取雅緻的飾物,而且有佈置的才能,可以把幾樣有趣的東西放在一起,增加生活的情趣。因此近年來,她就把這種生活情趣帶到書法展中,使書法配一點擺設,或為一塊奇石,或為數棵芭蕉,不但增加了書法的美感,同時也彰顯了書法藝術的生活性。這一點,恰恰是現代藝術家躲之唯恐不及的。
這些年來,陽孜的字幅越寫越大。我可以感覺到,若不是因為裝裱困難,又極昂貴,懸掛不易,很難脫手,她是很願意寫大幅的。由於她的書法有一股陽剛的氣勢,所以總使人感到字欲大而幅欲廣。陽孜的字,即使是小幅,都有大氣勢,但只有在非常大的畫幅上,才如魚得水,把文字的生命充分表達出來。畫幅的尺寸有那麼大的關係嗎?在機器可以隨意把畫面放大的今天,字的大小與書法家之間似乎沒有關係了。其實不然。字之小者是用指力,以細膩、精緻、完美取勝。上古時期的文字,不論是甲骨文或金文,或後世的小楷,都屬於這一類。這種文字,因其細膩,可禁得起放大,但太大了,總無法令人感到自然。字之較大者,是用腕力與臂力寫出來的,以運筆的力量與墨韻的控制取勝。這就是我們平常所認識的書法。即使在一般常見的尺寸,亦有甚大的差異,因此意味頗有區別。後世的習書法者臨摹的對象,是字跡不大不小的漢、晉到唐的碑文,屬於隸楷,字跡不會很大,其美感完全由指腕之間的靈活控制所得,所以要寫得好沒有別的辦法,只有苦練,不斷地反覆地練。可是練久了,很容易有匠氣。這種字放大了,就有點像機械字了。
最近出現的印刷體中有魏碑體,常被放大使用,生硬而乏靈氣,就是這個道理。陽孜早期曾展出不大不小的隸書,後來放棄是完全正確的。即使是流暢的行草,也不宜於放大。今天流行將古人的草書局部放大為畫幅,作為裝飾是很好的,可是,從筆跡之間可以看出的腕、臂的動作,如果基本上是靠腕力寫出的字,放大到必須以臂的運動才能達到的尺寸,就失掉藝術的真摯的感覺。不論你受多嚴格的訓練,用腕力寫出的,就比用臂力寫出的較易控制,因此在筆墨的運用上較易隨心所欲,因此就比較精緻完美。相對來說,用臂力寫的就容易出現純真的不完美。
古人的書法在墨的運用上沒有什麼變化,大體上是以濃墨為主,而且有一不成文的共識,即墨越濃越佳。老實說,濃墨著紙,可以有清楚的對比,雖然仔細觀察,也可因紙的不同而有些韻味,但整體說來,韻致並不是書法家尋求的境界。所以古人的書法,只有在行草中偶爾出現因濃墨形成的枯筆,或快筆飛白,就已經很動人了。大致我們可以說,古人,以及今天的書法家,在筆墨上都很小心,是不計較墨韻的。
只有當字跡大到某種程度,筆與墨都難以控制,無法完美時,墨韻之美才呈現出來。所以大到一尺以上的字,要靠臂力與體力來完成,無法達到完美控制,就會自然的出現粗獷與雄渾的氣勢。一隻如椽大筆,沾了墨汁在紙上拖動,會出現純真的筆與墨的感覺。因為人力無法完全掌握情況的時候,工具的力量才渾然呈現。陽孜的書法是體悟了這一點,才進入化境的。
在這裡,我想到中國藝評中很關鍵的巧與拙之辨。中國書法自應用開始,故大多自幼學習,使用一生。當其始,因生澀而拙不入目,故要不斷地練習。久而久之,由熟而生巧,又因過於圓熟而巧不入目。而在此時,再想由巧入拙,是極為困難的一步。所以我們看到的一般作品,大多甜熟俗巧,能呈現一點清新的拙意,是很難能可貴的。清代中葉之後的書法家終生所努力的,不過去熟巧,得拙趣而已。我偶爾翻翻書法刊物,知道日本與韓國的書道,常常有意地忽視中國人流暢的筆墨,做出一幅樸拙的樣子。他們不像中國人,為了科舉,有數百年苦練書法的傳統。他們席地而坐,不習慣中鋒用筆,如寫大字,比較容易淳樸拙笨。這是文化背景所使然。
中國人就不同了,要返璞歸真,非出花樣不可。或者在工具上出花樣,如使用破筆、粗紙、宿墨;或者在動作上出花樣,如握筆過高,如左手用筆,甚或喝酒過度,務使手下失去靈巧。有人設計特別的握筆法,使手指固定,單用臂力,其目的均為去巧成拙。但是用這些方法得來的拙趣,總是不夠自然。真正以自身藝術的修為達到自巧入拙的境界者,實在寥若晨星。因此放大畫幅的尺寸,以創造清新的形象是很適當的途徑。
這個辦法古人已經用過了。明末清初,所以有大幅的書法出現,多少是這個原因。他們寫的字,個別的看也許並不大,但因系草書,都扯在一起,落筆揮毫,實賴臂與體的運動。他們不計細節,去巧成拙,要的是磅?的氣勢。那時候的傅山與王鐸的作品為今人所喜愛,恐怕是這個原因吧!也許是基於同一個原因,陽孜的書法一開始就偏重於大字。有時候畫幅不大,字卻只有二三個。她非常喜歡選用四字或五字的成語,就是因為比較容易安排在不太大的畫幅中,除了拙趣之外,她要掌握到自然的韻味。
至此,讓我說說書法中的自然韻味的來源。先談筆。筆是一叢毛做成的,壓之則成圓點,拖之則成橫豎,急筆提之,則見毛刷之痕跡。筆尖連續的曲線則纖細流暢,斷筆身起伏之轉折則粗重沉滯。這種抑揚頓挫之美,是柔軟的毛筆所創造出來的。所以陽孜強調,她寫字一定要用羊毫。羊毫最需要功力,正因為它可以有豐富的變化。羊毫的本性,不寫大字是表現不出來的,字寫得越大,羊毫的各種特色越能完整地表現出來。再說墨。墨是炭粉與膠的混合物,以水磨之,經由毛筆寫在宣紙上。宣紙是一種特製的紙張,它的長處是吸墨而又堅韌,不易因著水而破裂,且可使墨色溫潤的呈現出來。適量的墨著紙以後,邊緣爽利,無漫漶之弊,易於控制。這是傳統書法家所必須熟悉的技巧。若用淡墨,即可呈現明晰的層次。在繪畫中,古人有「墨分五色」之說,即以不同深淺的墨,呈現不同的色感。可是書法家在古代忌用淡墨,失掉了運用墨色的機會,所以傳統的書法只有黑白二色而已。墨趣之創造是宣紙的吸納力量與墨的濃淡效果交互作用而成。水略過量,宣紙可以含墨不化,讓邊緣的淡色均勻漫開,可以創造各種不同的效果。而濃墨滴在紙上濺散的趣味,如善加利用,亦可增加畫面之動感。墨在宣紙上的效果,如運用成熟,其韻味無窮,但可惜,古代書法家與筆墨自然的美感擦身而過了。
董陽孜有意無意地把筆與墨的韻味都用上了。在我的回憶中,她在這方面的發展是漸進的,她的書藝的進步,主要是在自然韻味的開發上,也就是在筆墨本質的充分掌握上。早期的作品,文字尚未完全解體,字型仍完整存在,只有大小、粗細的變化,並使用濃墨。若有不易辨認處,並非解體所造成,乃因不熟悉草書的寫法而已。這時候的作品,筆墨幾乎與正統書法無異,只是構圖比較活潑,打破了一般書法整齊、均衡的結構,而呈現的動態。筆勢之美,仍然是顏家書法之美。因為用的是濃墨、粗筆,氣勢雄渾,畫面上呈現極黑與極白的對比。我沒有資料可看出她在80年代的發展痕跡,但在我與她的往來中,依稀記得她的筆與墨的變化是逐漸增多的。到了90年代,最早在「台灣國立清華大學」的展覽中已逐漸成熟了。
首先是筆的滯與澀的運用,以改變一般草書中的流暢感。這是自顏書中的厚重感發展出來的。沾了濃墨的筆,動作慢些,轉折時用些壓力,就有澀的趣味,尤其是干筆作字。這樣的流暢與遲滯、優美與拙朴的交互運用,為她的作品增加了深度。這種策略,她一直使用至今,越用越純熟了。干筆與濃墨常常同時出現,以飛白減輕純黑色的壓力,是她逐漸發出的技法。她曾嘗試過完全用干筆與澀筆寫過,出現在1994年的「台北市立美術館」展覽。墨色的運用也是有跡可循的。有些濃墨的作品夾著一個淡墨的字,看上去似乎是兩枝不同的筆所寫成的,其實不然。陽孜在開始運用墨色變化後,習慣上擺一個大水桶在一邊,想變濃為淡,可以立刻把濃墨洗掉,寫一個淡墨字後,再沾濃墨,繼續下去。使用這種技法,如能寫到自然而無突兀勉強之感,就有很好的效果。能做到墨雖有濃淡之差異,而筆勢相通,是很不容易的。
當然,對墨色,即水分的控制,如完全掌握,就可以不必濃淡分明,而是渾然一體的。這當然是用一枝筆,沾墨或濃或淡,隨意揮灑所寫出來的。用濃墨,只有一個墨色,是很單純的。一旦加了淡墨,就有無窮的變化了。因為濃墨中加水,水的份量略有變化,墨就有濃淡的分別,因此技漸成熟,就有無限個墨色可用。凡是有點經驗的人就知道,在水分的控制上,要怎麼運用才能達到表現的目的,在技術上是相當困難的,很容易失敗。這是古代的中國書法家所從來沒有面對的問題,很少發現的美感。陽孜用墨的技巧,就是大量用水、自由用水,不怕浪費墨汁,也不怕浪費紙張。因為用水多,她要隨時準備廢紙吸去水分,因此吸水的作業成為她的書法中很重要的一部分,由於添墨、著水、試墨、書寫、吸水等程序要不斷的重複,她寫一幅大字是很辛苦、很忙碌的,絕不是傳統書法家意靜氣閒就可以一揮而就的。
使用濃淡自然變化的技法,可以完全用淡墨,也可以由濃入淡,由淡入濃,甚或濃淡交互為用,配合著筆畫的韻律,充分發揮水分在宣紙上流動的感覺,陽孜已經完全掌握了這種技巧,使她的書法表達了最強的繪畫效果,令人目不暇給。有時候我覺得,她的書法才是真正的水墨畫。
在筆墨技巧上越成熟,下筆越大膽,董陽孜的書法越成為名副其實的「字畫」。她完全不在乎觀眾能不能自畫幅上辨認字形。觀眾完全要依賴標籤上的說明。有些特別流暢的作品,即使看了題籤,還要花些時間去辨認。有時候,只能勉強接受她的說法,因為有些已經完全解體,或者與他字重疊,或者經過過度簡化,無論如何都無法辨認了。可是她在「寫」字的時候,態度是很認真的。她實實在在的「寫」字,並沒有「畫」字。她的作品能否被接受為書法並不重要,在創作態度與技法上都是書法,對她而言,已經夠了。
其實中國人自從草書流通之後,書法家早就掌握隨便更改字形的特權。因此字跡是不是容易辨認,早就不是書法家所關懷的了。甲骨文與金文因時代久遠,只有專家才能辨識,一般人只能欣賞字形之美,大家都習以為常,掛在自己的客廳裡。隸楷通行,是中國識字的人所能認識的字體,也是中國人用以溝通的工具,久而久之,就成為大家心目中的標準字了。也因此對認不得的字,心生排拒,可是草書發明後,因其字形流暢美觀,表達了毛筆與水墨的精神,為少數士大夫所熱愛,而一般人因其美觀,就原諒了讀不通的缺點。草書就成為供少數人使用、多數人欣賞的文字了。在拍賣場上,草書比行楷要貴上數倍,可知鑑賞家的態度。由於它的小眾性質,著名的書法家就可以隨心所欲,偶爾發明幾種寫法,只有在上下文間可以辨識。久而久之,就被視為一種標準寫法。今天誰還計較大書法家寫了些什麼,只要寫出來美觀就好了。于右任先生一代草聖,提倡標準草書,希望促成草書的生活化,無奈大家習慣了行楷與簡體字,他的意見並未受到重視。其實中國書法藝術到清代,真、草、隸、篆,都有書法家去鑽研,出現百花怒放、百家爭鳴的盛況。其特色是,雖然他們大多仍寫大眾可以辨認的字體,鑽研的方向卻是藝術的,不是以溝通觀念為目的,尤其是以古碑為範式的書法家。